深圳晚报评论员 石迪
近几年,瞒报、虚报、刷高电影票房的现象越来越不可小视,随着网络视频平台与影视剧的互联发展,类似造假行为在影视剧领域也逐渐衍生。日前,央视报道了影视行业播放量数据造假现象,多部热门电视剧及多个播放平台雇 " 水军 " 刷流量造假内幕被搬到聚光灯下。
所谓 " 刷流量 " 是指通过掌握大量 IP 地址进行虚拟点击来制造访问量,在技术和流程上,无论是电影还是影视剧,相关人员变更数据信息的难度都不算大。而且,虽然造假成本高昂,但相对于高数据转化的高利润,其回报额度依然诱人。这些因素促使造假行为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 " 破窗效应 ",如不加以针对性整饬,恐怕还会变本加厉。
据央视此次调查,某部影视剧上线 1 个月收获逾 14 亿全网播放量,而以中国现如今 7 亿左右的网民基数来推算,几乎每位网民都将该剧看了两遍。数据和现实之间的鸿沟里可谓是注满了流量水分,某位导演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影视行业数据造假情况 " 非常普遍 "。可以说,流量造假俨然演绎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其背后指向的是一条又一条隐秘利益链。
某种意义上,就像收视率之于电视台,点击量是衡量一家网络视频平台及一个热播剧的广告价值、品牌价值等商业元素的重要参考项,也是关涉各方既得利益者直接利益的关键要素。在此背景下,某些影视制作逐渐演变为一种流量至上的 " 流水线式 " 作业。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最终结果则是扰乱影视剧市场秩序,破坏新兴网络平台评价体系,致使影视剧品质下沉成为常态,并伤害观众以及那些用心做好剧的 " 剧匠 "。
其实,从《人民的名义》收视率持续走高到 86 版《西游记》导演杨洁逝世引起缅怀热潮,可以发现整个主流观众群体对于优秀文艺作品的喜爱与推崇心理依然旺盛。本质上,观众的审美理念和广告商的投资取向都未发生巨大转变,作品的好与坏、流量的真与假,都能从口碑中或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来。只不过,在利益链条的裹挟之下,部分影视剧制作开始落入资本逻辑的陷阱。从这一层面出发,当下的影视行业亟待正本清源。
为挤掉流量水分,广告主选择广告植入项目时有必要参考广告数据监测、舆情口碑分析等因素;视频播放平台有责任强化对于 " 刷流量 " 行为的甄别和剔除系统;而最基本最核心的则是从法律层面构建制度规范体系,强化监管、明确规则,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唯有此,才能更有效地阻止劣币驱逐良币,促进影视制作回归内容创作,让优质剧能够获得与其相配的地位、作用与回报,进而真正满足文艺作品需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更多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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