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演技好的男演员,很多。
但马修·麦康纳,是肉叔最喜欢的一位。
原因很简单——
他的演技,不是增/减个肥,皱个眉,演个蛇精病、七情上脸的演法。
此处图文无关
而是脱胎换骨,从里到外像换了一个人的演法。
比如我到现在还不太敢相信,《魔力麦克》里风骚油腻的脱衣舞酒吧老板,跟《真探》里的颓废帅比是同一个演员。
但原本,我还只是觉得他演技神乎其神。
直到前几天,看到一个马修·麦康纳上节目的采访。
等看完,我已经完全爱上了这条魅力十足的德州汉子。
一上来,废话没有。
半秃顶的主持人不苟言笑,将一个个问题飞快地抛给马修:
家在何处?令尊何人?从事何业?令堂啥名?家中兄弟几人?
还真没见过这么直截了当、不说半句废话的主持人。
原来坐在马修对面的,不是什么主持人,而是一位大学教授。这也不是脱口秀节目,而是一堂在佩斯大学戏剧专业的40分钟硕士课。
别看是快问快答,马修透露了很多私人秘密。
比如,他提到自己父母的奇葩婚姻,结过三次,离过两次。
恨对方,爱对方,离不开对方。
他还说到自己的迷惘期。离开高中后,他跟所有毕业生一样,不知道自己以后的人生要做什么。妈妈给了一个建议,去澳大利亚当交换生。
马修说,现在回想起来,在澳大利亚那一年,是塑造出他人格的最关键时期。
看到这里,肉叔以为是异国留学的经历给了他文化的沉淀 美好的体验诸如此类的。
然而,马修说出的是一个让我没想到的词:迷失。
他迷失了。
他在美国所拥有的一切,他所有的支撑,都戛然而止。因为迷失,他才意识到,他必须去找寻自我,这对年轻人来说是一个绝妙的体验。
回美国后,马修上了大学,一开始念的是法律,大二才转到电影系。
俗话说得好,长得帅的男孩子,运气不会太差。马修就是一个运气很好的帅气boy。
他当时大三,没演过戏,凌晨三点,闲逛到酒吧。
酒保跟他说,嘿,看到那个人吗,是个电影制作人。
马修一边说着“好勒走你”,一边走上去介绍自己。
就是这次的酒吧偶遇,他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角色,和著名导演查理德·林克莱特(《爱在黎明破晓前》《少年时代》)合作,出演了后来被昆汀列为“史上十佳电影”的美国经典《年少轻狂》。
当时马修为《年少轻狂》试镜的片段
有的演员花了十年二十年才打进电影圈;而马修呢,轻轻松松一步跨进去。
之后,他尝试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角色,杀人狂、律师,然后发现了自己最“擅长”的角色——小鸡电影里的花花公子。
十年里,马修演了一堆小鸡电影,《十日拍拖手册》《赖家王老五》《前女友们的幽灵》,将自己的荧幕形象彻底定型为“阳刚、风流、潇洒、敏感、俊逸、狡黠,对女人有着致命吸引力”。
《十日拍拖手册》
一个词概括,男花瓶。
马修说,小鸡电影里的男性,总是任人摆布的角色。拍小鸡电影,关键在于保持“轻松愉悦”。
所谓轻松愉悦,指的是角色活在一道轻轻漂浮的频道上,不能深究,不能回归现实和人性,否则就不叫小鸡电影了。
你看,男女主角相遇,充满戏剧性,救个人都差点亲上。
《婚礼专家》
聊个天,大柔光,腻到死。
《十日拍拖手册》
马修成名轻松简单,卖卖脸,谈谈情,就能票房大收。
他本可以永远凭着一张帅脸,靠这些片子混日子。
但他没有。
在事业鼎盛期,马修像当年那个在澳洲留学的自己一样,“迷失”了。
他拍的电影一律都是浪漫童话,不是现实。他说他在真实生活中体会到的那些冒险、刺激和活力,在小鸡电影里,通通找不到。
于是他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停工。
整整两年,在电影圈消失。
直到犯罪悬疑片《林肯律师》的出现。
这是第一次由他挑选的片约,也成为他演艺生涯的一个转折点。
比起之前的小鸡电影,这是一部“有脑子”的作品。
马修出演的男主角,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反英雄人物。
既是游走于主流边缘的律师;也是迷茫与自身道德价值的失败者;还是胸有成竹的法庭操盘人;以及富有魅力的前夫。
可以说,这个人物的每一面,马修都转换得收放自如。
《泰晤士报》曾这么评价他的演出:混迹在浪漫喜剧片的世界里碌碌无为多年之后,麦康纳终于找到了他的救赎。
此片之后,马修像打通任督二脉,演技和戏路彻底放飞。
他可以是同性恋记者(《报童》),可以是痴情杀人犯(《污泥》),可以是癫狂的股票经纪人(《华尔街之狼》),可以是阴险又性感的变态神经病杀手(《杀手乔》),也可以是油腻世故、卖肉撩妹的脱衣舞老板(《魔力麦克》)。
不夸张地说,每部电影单看马修的表演,都好过瘾。
《魔力麦克》。
马修饰演的脱衣舞老油条,教新来的愣头青怎么跳舞勾引——
你要相信自己在舞台上充满性魅力,相信自己吸引住台下所有女人的目光,相信自己(意念)插入每一个女人,然后等待时机,爆发。
这一段,看得肉叔一个大男人都脸红。
那一刻我相信,马修本人就是一个真·闪亮骚气脱衣舞男!
他甚至凭着这部“卖肉片”,拿了好几个最佳男配角奖。
马修的高光时刻在2014年。
那一年,他凭《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打败了小李子、布鲁斯·邓恩、克里斯蒂安·贝尔等人,拿下奥斯卡影帝。
为了达到主人公艾滋病人的骨感身材,他减重47磅(约42斤),身高182的马修,最后只有120斤。
为角色减重不罕见,很多演员都干过,像为《机械师》减重57斤的贝尔,为《银河护卫队》减了50斤的克里斯·帕拉特。
马修难得的地方在于,他把自己身上独有的德州酷拽霸气质,完美融合到人物的躯壳里。
患有艾滋的主人公被他演绎得极具反差——身体瘦骨如柴,浑身上下却透着生命力。
这部片里,肉叔觉得最美的一幕,莫过于无数飞蛾环绕着马修的那一刻。
飞蛾是一种瞬生即死的生物,在它们的包围下,这个濒死的病人,好像得到了自我救赎,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而马修的表演,不浮夸,不炫技,也绝对没有七情上脸,却轻轻松松,感染力爆表。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让马修拿到了奥斯卡小金人。当我们以为这已经是他的个人巅峰时,马修再次让我们惊掉了下巴——《真探》。
这部美剧一共8集,每一集都可以单独拿出来看做是一部电影。
马修饰演的拉斯特,是个一开口就说“人类就该毁灭”,但实际上内心从未放弃追查真相的警探。
对世界上各个物种来说,最崇高的事,就是停止繁殖,手牵手走向灭亡。
最后一晚,兄弟姐妹们,寻求生命的公正。
这部剧跨越17年,拉斯特这个人物也随之变化,性格复杂,以多种不同面目出现:擅长分析推理的冷峻警探;嗑药成瘾、代号Crash的卧底探员;饱经沧桑、染上酒瘾的前任警官。
这是一个内心超级复杂的角色。
为了演好拉斯特,在准备期间,他把角色掰开揉碎了揣摩,在450页剧本上写满了注释笔记,关于角色生平的解读,还分析了角色的四个阶段。
等到正式拍摄期间,马修已经对角色每个阶段的心理转变和人物状态,烂熟于心。
但别以为做了大量功课的马修,就会演很“多”。
恰恰相反,他往“少”里演。
我在《真探》中学到的是,对我来说是,这是这家伙的肺腑之言,而我需要“演”少些,纯粹相信他所说的话。
而如果你只相信、并直接说出这些话,不附带任何态度,相信我,剧本上的文字很惊人,我做了足够的减法去消弭自我。这让我回归原始的文本。
马修以“收”的形式来表现拉斯特,包括走路的样子、抽烟的姿态以及说话的语调,都用一种收缩的内敛型演法。
但他这种“收”并不是被动的,反而让他的表演,极具张力。
《真探》全剧的最后一场戏里,他跟搭档小马提到自己早夭多年的女儿。
这是第一次他这么详细、认真地提到女儿,他说到自己感受到一种奇怪温暖的黑暗,那是他女儿在等着他。
这一刻,是整部剧里他感情最外露、也是最脆弱的时刻。
本应是一个情绪大爆发的终极时刻,但你看马修所饰演的拉斯特,一开始还能控制自己情绪,后来声音慢慢开始哽咽,最后终于忍不住哭了,依旧是紧紧闭着嘴巴的抽噎。
“收”和“放”两种情绪,在他身上互相牵制,像一座巨大的冰山,表面冷峻无比,暗地里则是锋利又暗黑。
在这次和教授的对谈里,马修还讲了不少极其私人的秘密。
比如说,拍戏时的怪癖。
记得《华尔街之狼》里,马修和小李一起捶胸哼歌的喜感一幕吗?
这个捶胸哼歌的怪癖,就是马修自己的拍戏习惯。
他说,演员难免会遇到困难,缺乏火花,没找到那个对的点。这时候就要学会停一停,做自己想做的,就算是怪癖也无所谓。
在拍摄前用手走路也好,说黎巴嫩语也罢,运用一切使你进入状态的伎俩。
还有,只属于他自己的绝对私人时刻。
表演时有一个对我个人而言很伟大的时刻。有一幕是Ron说“我在死去”(I"m dying)。那四个字,“我在死去”,触动了我,击倒了我。就像是上帝之击,灵魂之击。这四个字从此为我立下根基,使我跟从前再不相同。
这于我而言,是属于我很个人的感受,是我从Woodroof身上感受到的,这感受永远不会离开我。
就是《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的这一幕
虽然这个对谈只有短短40分钟,但这个妙语连珠、性格火热的德州男人,绝对能征服任何一个人。
他说着说着,就开始投入地念台词。
还随时在角色与本人之间无缝切换,表演一秒入戏——前一秒还是双眼迷蒙的Wooderson,下一秒就能恢复到马修·麦康纳。
甚至在说到动情处时,他索性站起来,对着教授演起戏来。
手把手跟教授示范小鸡电影里的男主角该咋演
连见惯大风大浪的教授,也只坚持了几秒,就伸手投降了。
教授:求你别盯着我看了,会害羞
1993年出道至今,马修从曾经的花瓶男,磨炼成现在的“演技怪物”。
在入选了《时代》年度百大影响力人物后,他的伯乐理查德·林克莱特,曾给他撰写了这样的评语:
他用心观察身边的人,体会他们的感受,他心中有一个角色,一个充满表演热情的角色。这么些年来,他与他心中的角色,一直真切地活着。
他用整整20年时间,划出一道魅力十足的人物弧光。
这样的马修·麦康纳,没有人不会爱上他。
最后,想看访谈的,B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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