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贵州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件,一名禽兽教师强奸学生不立案,强奸了学生警方却不立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悉,受害者年仅12岁,正读5年级,在学校寄宿期间,被两名禽兽教师在宿舍、值班室强奸多次,事实真相摆在眼前,两名禽兽教师强奸学生为何不立案?
前不久,贵州毕节发生女教师被校长强令陪酒,酒后被地方干部强奸的案件,受害人报案后,警方称“戴套不算强奸”,不予立案。近日,又出现了一起不予立案的案件,12岁女生遭两名男教师强奸,警方: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此事一出,引发无数舆论。
值班室强奸学生
7月4日,网曝,河南周口市西华县12岁女孩何佳佳(化名)在学校遭两名男教师性侵。西华县公安局称,经审查,何佳佳提出控告的被强奸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此外,网友所发布信息严重失实,公安机关将澄清事实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依法严惩。
7月4日,记者联系上何佳佳的姑姑何女士,对方表示,佳佳在西华县奉母镇第一中学读五年级,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佳佳在学校寄宿。6月25日,佳佳说肚子疼,经多次询问得知,自今年3月份起,奉母镇第一中学副校长邵某某、教导主任何某某在值班室和宿舍共强奸佳佳十余次。
何女士介绍,邵某某是佳佳所在班级的数学老师,今年3月份的一天,佳佳在宿舍换衣服时,邵某某对其强奸,佳佳呼救,被对方捂住嘴巴。4月份,何某某将佳佳强行拉到值班室对其强奸,并威胁佳佳不能告诉家长,否则让其上不了学。事发后,何女士找到学校,邵某某和何某某均否认强奸一事。
何女士称,她于6月26日报警,并将佳佳宿舍内带有精斑的被褥交给警方。6月28日,西华县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6月26日,何佳佳提出控告的被强奸案,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4日下午,西华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表示,经周口市、西华县医院检查,何佳佳处女膜完好,不存在性侵问题。因涉及未成年人,希望网友不信谣、主动删除并不再传播相关信息。
7月4日晚,西华县公安局发布微博称,7月4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西华县奉母镇一中发生强奸案"的信息,制作炒作噱头,吸引网民眼球,扰乱网络公共安全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其所发布信息严重失实,随后,公安机关将澄清事实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依法严惩。
虽然公安方面已经澄清,但是网友还是反应不一,有人说:“虽然警察这么说,绝对不相信,当事人有图有真相,警察连调查证据和过程都没有公开,就一个声明结束了,谁会信呢!”也有人说:“这年头真相很难说,网络造谣者比比皆是。
然而,历史的惨痛教训也不断警示,地方公安系统有时为了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官官相护包庇罪犯,或为了领导政绩故意隐藏犯罪事实,或为了快速结案不做严谨调查),私下刑讯逼供、诱供,制造冤假错案的案例也层出不穷,事后又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犯下更多错误。”希望这个社会能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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