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已经告诉了大家
陈耀兴真正的死因,是因为杀死了黄朗维,导致局面不可收拾,最终新义安不得不清理门户,而梅艳芳事件只是导火索。客观上来讲,陈耀兴确实帮梅艳芳出了一口气,但是这口气,出得未免太大了,不管是梅艳芳还是新义安,恐怕都没有想到陈耀兴敢借题发挥,把事情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这部电影非常特殊,由黄百鸣主办的永高电影公司制作,邀请了陈耀兴的女友陈妙英担任女主角,由有警方家庭背景的演员任达华扮演陈耀兴,梅艳芳的“男友”林国斌扮演了最大的反派扬哥,影射黄朗维,还有和向家关系密切的演员张耀扬,刘青云出演,而黄百鸣与黄朗维关系密切,所以这部电影是典型的14K出钱,新义安唱戏,这种合作是非常少见的,特别是对于黄百鸣来说,他投资的永高电影公司擅长拍摄喜剧、爱情、动作题材电影,但是以黑社会真实事件为蓝本的,只拍了这一部。
永高电影公司出品的作品列表。
正是因为这种特殊背景,这部电影的内容一定是经过谨慎考量的,避免由于影片上映引起不必要的江湖纷争,陈耀兴在1993年11月被杀,还是对梅艳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整个1993年正是梅艳芳在影坛的巅峰时期,主演了五部电影,《新仙鹤神针》、《现代豪侠传》、《济公》、《逃学威龙之龙过鸡年》和1994年的贺岁片《醉拳2》,票房成绩都非常好,但是1994年,梅艳芳基本停止了在电影圈的活动,连演艺活动都一直等到1994年7月,才以演唱会的形式恢复,而时隔一个多月以后,《湾仔之虎之醉生梦死》在8月19日上映,可以说,这部电影是对整个陈耀兴被杀事件所作出的事实还原和得到各方认可的盖棺定论,而这部电影,也有着双方讲和的重要作用。
这部电影里面有几个细节非常重要
一是林国斌扮演的扬哥的身份背景,里面有一句重要的台词,提到九龙,而九龙地区是14K的主要根据地,自双十暴动之后,就被14K控制,等于承认了黄朗维的14K背景。
二是在“芳姐”被打后,出来报信的人并不是坐在梅艳芳身边的那个人,他身边坐了另一个女子,其实也就等于揭示了林国斌和梅艳芳实际的关系,在当时,林国斌是梅艳芳的贴身保镖,而不是什么对外宣传的男朋友。基于梅艳芳当时如日中天的地位,对她进行特殊严密的保护,显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是黄朗维到底有没有破坏江湖规矩,影片处理的非常巧妙,用了让陈耀兴卖毒品这个桥段,暗示黄朗维确实破坏了规矩,而这个规矩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就是要请梅艳芳拍电影,显然需要跟捧红梅艳芳的向家打招呼,私下邀约,就属于挖墙脚,当时梅艳芳可以说是一颗摇钱树,但是她毕竟只是一个演员,跟谁合作,自己做不了主。而梅艳芳对黄朗维有所怠慢,黄朗维的手下也确实打了梅艳芳一个耳光,这和黄朗维之后被砍伤有直接的关系(影片故意回避了这一重要情节)。
如果黄朗维只是被砍伤,情况就不会变得那么严重,真正导致事态恶化的,是陈耀兴指使手下潜入医院枪杀了黄朗维,不管二人之间过去有什么恩怨,梅艳芳受辱也以黄朗维被砍伤为止,但是杀死黄朗维,破坏了新义安与14K之间的表面和平,而更为激烈的仇杀,必然导致双方全面开战,利益受损,所以陈耀兴的死是一个必然结果,一命抵一命。
而到底是谁下得手,为什么要选择澳门下手,可以看到影片暗示了是不愿露面的雇佣杀手杀死了陈耀兴,之前的一段剧情指向了陈耀兴指示手下与14K全面开战,这不符合新义安和14K双方的利益,二虎相争,两败俱伤,陈耀兴的狂妄自大和血腥手段,使其必然成为双方共同的敌人,而一个更有趣的细节是,在陈耀兴被杀后有自称是黄朗维哥哥黄朗辉的人向媒体爆料,公开提出要追杀梅艳芳,这说明陈耀兴的死并没有使黄朗维的直系人马感到满意,这暗示陈耀兴并非死于来自14K一方的杀手,而江湖传言最终新义安又拿出了巨额赔款安抚黄的人马,而在陈耀兴死后,新义安也没有为其复仇,再加上不方便露面的雇佣杀手,上述四条线索指向的结论,都指向了新义安为了平息江湖纷争,清理门户。
而选择澳门下手,最主要的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免香港警方插手,香港事,澳门毕,应该说是非常聪明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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